01 接受与适用范围
本服务条款(「条款」)构成 EDMA Group(「EDMA」、「我们」)与在 TradeOS、交易市场 或我们运营的任何相关服务上创建账户、访问或使用上述服务的个人或实体(统称「服务」;该个人或实体为「客户」或「您」)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通过创建账户、接受引用本条款的订单表格或使用本服务,您确认:(a) 您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条款;(b) 您年满 18 周岁,并有权代表您所代理的实体作出约束;以及 (c) 您对本服务的使用符合适用法律。
如果您不接受本条款,则不得使用本服务。
本条款以引用方式纳入我们的可接受使用政策、隐私政策、数据处理协议及服务级别协议。如客户与 EDMA 另行签署引用本条款的书面订单表格或主服务协议,则在存在冲突的条款上,订单表格优先适用。
02 定义
- 关联方
- 控制某一方、受该方控制或与该方处于共同控制下的任何实体。
- 客户数据
- 客户或其用户在服务中上传、生成、传输或存储的任何数据、内容、记录、文档或文件,包括运营贸易数据、交易对手记录、文档、财务记录及沟通往来。
- 文档
- EDMA 在 docs.edma.trade 发布或以其他方式随服务提供的技术及产品文档。
- 市场
- 服务中的 交易市场 功能,用于将运营商与经过预审的融资方相连接。
- 订购单
- 客户据以订阅服务的任何订购文件、在线结账流程或书面协议。
- 订阅期限
- 客户订阅服务的期间,以适用订购单中的约定为准。
- 用户
- 客户授权在其账户下访问服务的任何个人,包括员工、承包商及获得门户访问权限的交易对手。
其他首字母大写的术语具有本条款正文或并入文件中赋予其的含义。
03 您的账户
客户须创建账户方可访问服务,并可邀请用户代表其操作。客户负责:(a) 注册信息的准确性;(b) 账户凭据的保密性;(c) 其用户的作为与不作为;以及 (d) 确保其用户遵守本条款。
客户一旦怀疑存在未经授权的访问,须立即致函 [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注明 [Security],以书面形式通知 EDMA。
由客户邀请进入门户的外部用户——供应商、客户、物流服务商、融资方——在客户的租户下访问服务。其访问受本条款约束;客户始终是其通过门户交换的所有客户数据的控制方。
04 许可证与可接受使用
在客户遵守本条款并支付适用费用的前提下,EDMA 授予客户一项非独占、不可转让、不可再许可的许可,使其在订阅期限内仅为客户内部业务目的访问和使用本服务。
客户同意不得自行实施,亦不得允许任何用户实施以下行为:
- 违反适用法律使用本服务,包括贸易管制、制裁、反洗钱及数据保护法律;
- 使用本服务处理属于或涉及制裁名单上人员的数据,或为与受制裁交易对手进行的交易提供便利;
- 复制、修改、逆向工程、反编译或试图推导本服务的源代码或底层理念,但法律明确允许的情形除外;
- 利用本服务或从本服务中观察到的功能构建竞争性产品或服务;
- 通过自动化手段(包括爬虫、机器人或无界面浏览器)访问本服务,但通过已记录的 API 访问的情形除外;
- 未经 EDMA 事先书面授权,通过探测、扫描或测试本服务漏洞等方式干扰本服务的完整性或性能;
- 转售、再许可或以其他方式将本服务商业化,但依据与 EDMA 签订的书面经销商协议进行的情形除外。
禁止使用行为的完整列表载于可接受使用政策,客户有责任确保其用户遵守该政策。
05 您的数据与所有权
客户拥有客户数据的所有权。 EDMA 在提供本服务的过程中不会取得客户数据的所有权。EDMA 获得一项有限的、全球范围内的、免版税的许可,用于托管、复制、传输、处理和展示客户数据,且仅用于提供和改进本服务,以及履行本条款或数据处理协议中明确规定的相关义务。
个人数据。 若客户数据包含 GDPR、CCPA 或同等法律意义上的个人数据,则客户为数据控制者,EDMA 为数据处理者。数据处理协议的条款规定双方在各自身份下的相应义务。
聚合与匿名数据。 EDMA 可基于客户数据生成聚合、去标识化及匿名化数据(例如:航运航线统计、供应商绩效基准、运费定价时间序列),并使用这些数据改进本服务、构建智能层,以及为 交易市场 提供支持。聚合数据不能识别客户或任何个人,亦不构成客户数据。
数据导出。 在订阅期限内及终止后三十(30)天内,客户可通过产品内置导出功能或提交申请,以机器可读格式导出客户数据。导出窗口期届满后,EDMA 可在遵守数据处理协议所规定的保留义务的前提下删除客户数据。
06 付款与订阅
客户同意按适用订单表格或以下地址发布的定价所列金额支付全部费用:edma.trade/pricing。除非另有说明,费用以美元支付,按月或按年预先开具发票,自发票日期起 30 天净额到期。
费用不含税款;客户应承担其所在司法管辖区征收的任何销售税、增值税、GST、预扣税或类似税款,但 EDMA 净收入所得税除外。
逾期付款。 到期后十五(15)日内未付的款项,可按每月 1.5% 或法律允许的最高利率中的较低者计收利息。EDMA 在发出书面通知并给予十五(15)日的补救期后,可因未付款而暂停服务。
续订。 订阅条款将自动续订,续订期限与初始期限相同,但任何一方在当前期限届满前至少三十(3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不续订的除外。
不予退款。 预付费用不予退还,但本条款、SLA 中明确规定或依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07 试用与免费套餐
EDMA 可能提供免费试用、沙盒环境、Beta 功能或免费套餐访问权限。上述服务「按现状」提供,不附任何保证或 SLA。EDMA 可随时无需通知地修改、暂停或终止试用或免费套餐的访问权限。
上传至试用或沙盒租户的客户数据须遵守本条款及数据处理协议,但 EDMA 不保证在试用期结束后继续保留相关数据。
08 交易市场 与第三方参与方
交易市场 允许客户(以 Operator 身份运营)发布匿名挂牌信息,并接收来自经过预审的融资合作伙伴(融资方)的报价。当客户发布挂牌信息并接受报价时,客户与 融资方 之间直接产生单独的融资协议。EDMA 不是该协议的当事方,亦不以贷款方、经纪人、代理人或受信托人身份行事。
EDMA 对 融资方 执行四项审核流程,但不对任何 融资方 的财务状况或行为作出保证。客户须自行对交易对手进行尽职调查。
交易市场 费用仅向 融资方 一方收取(每次还款事件收取 0.25%,由 融资方 支付)。交易市场 撮合交易中 Operator 一方的费用为零。请参阅融资运作方式页面了解操作详情。
外部自带交易(客户从现有融资关系引入 TradeOS 的融资项目)不产生 交易市场 费用;融资方 的订阅条款管辖相关平台费用。
09 保密
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披露被标注为保密的信息,或根据信息性质及披露情形,合理理解为保密的信息(”保密信息”)。客户数据为客户的保密信息;服务的非公开技术架构及尚未发布的功能为 EDMA 的保密信息。
各方均同意:(a) 以对待自身保密信息不低于合理谨慎的同等标准,保护对方的保密信息;(b) 仅将其用于符合本条款的目的;(c) 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可向确有必要知悉且承担书面保密义务的本方员工、承包商及顾问披露。
保密义务在本条款终止后存续三(3)年,但商业秘密除外——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无限期存续,或持续至其依据适用法律不再具备商业秘密资格为止。
10 知识产权
EDMA 及其许可方拥有服务的全部权利、所有权及权益,包括其软件、设计、文档及商标。除本条款明确规定者外,不向客户授予任何权利。
TradeOS、EDMA 及 EDMA Group 的名称与标识均为 EDMA Group 的商标。使用上述商标须事先获得我方书面同意,但依据文档进行准确描述性引用及集成合作伙伴联合营销的情形除外。
反馈。 若客户提供反馈、建议或功能需求,EDMA 可自由使用该反馈,无需对客户承担任何义务。
11 保证与免责声明
EDMA 保证:(a) 在订阅期内,服务将在实质上按照文档规定运行;(b) EDMA 有权订立本条款。
客户保证:(a) 其有权订立本条款;(b) 其客户数据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亦不违反适用法律;(c) 其已取得所有必要的同意,以供 EDMA 按本条款及 DPA 规定处理客户数据。
除上文明确规定者外,服务以「现状」及「现有」方式提供。EDMA 否认其他一切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包括适销性、特定用途适用性、不侵权的默示保证,以及因交易惯例或贸易惯例产生的任何保证。EDMA 不保证服务将不间断运行、无错误或能抵御所有威胁。
12 责任限制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
(a) 排除间接损失。 任何一方均不对对方承担任何间接、附带、后果性、特殊、惩戒性或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利润损失、收入损失、数据损失或业务中断,即便已被告知此类损害发生的可能性。
(b) 责任上限。 任何一方因本条款产生或与其相关的累计责任不超过取以下两者中的较大值:(i) 索赔事件发生前十二(12)个月内客户已支付的费用;(ii) USD 100,000。
(c) 例外情形。 (b) 项责任上限不适用于:(i) 客户的付款义务;(ii) 任何一方的赔偿义务;(iii) 重大过失、故意不当行为或欺诈;(iv) 客户违反可接受使用政策;或 (v) 适用法律下不得排除的任何其他责任。
13 赔偿
EDMA 方。 EDMA 将为客户辩护,抵御任何第三方关于本服务(由 EDMA 提供且依据本条款使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索赔,并支付最终裁定的赔偿金或 EDMA 批准的和解金额。
客户方。 客户将为 EDMA 辩护,抵御因以下原因引起的任何第三方索赔:(a) 客户数据;(b) 客户违反本条款或适用法律使用本服务;或 (c) 通过 交易市场 签订的任何基础融资或商业交易。
赔偿须满足以下条件:被赔偿方 (i) 及时将索赔通知赔偿方;(ii) 赋予赔偿方对抗辩和和解的唯一控制权;以及 (iii) 在赔偿方费用承担下给予合理配合。
14 期限、终止及暂停
期限。 本条款自客户接受之日起生效,直至终止。
因故终止。 任何一方均可在对方发生重大违约且未于书面通知(说明违约情况)送达后三十 (30) 天内予以纠正的情况下,终止本条款或任何订单表单。EDMA 可在违反 Acceptable Use Policy 或在 §6 规定的纠正期届满后仍未付款的情况下立即终止。
便利终止。 客户可在当前订阅期届满时提前三十 (30) 天发出通知,终止任何订阅期限。该期间内预付的费用不予退还。
暂停。 若 (a) 客户的使用对 EDMA 或其他客户构成安全、法律或运营风险;(b) 法律或监管机构要求;或 (c) 客户存在重大违约,EDMA 可立即暂停服务访问权限并同步发出通知。EDMA 将在原因消除后尽合理努力尽快恢复访问。
终止的效果。 终止时,客户的许可随即终止,未结金额立即到期应付。EDMA 将依据 §5 提供三十 (30) 天的客户数据导出窗口。根据其性质应在终止后继续有效的条款(包括第 5、9、10、12、13 及 16 条)将继续有效。
15 服务及本条款的变更
服务变更。 EDMA 可修改本服务以增加、改进或移除功能。在付费订阅期内,若未获得客户同意或未按比例退还未使用费用,EDMA 不得对本服务的核心功能作出实质性削减。
条款变更。 EDMA 可通过在以下地址发布修订版本来更新本条款:edma.trade/legal/terms 并更新上方「最后更新」日期。重大变更将至少在生效前三十 (30) 天通知客户的管理员联系人,若客户不接受变更,有权在生效日期前终止。生效日期后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接受。
16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条款受以下地区法律管辖:美国亚利桑那州,不适用其法律冲突条款。《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适用于本条款。
因本条款或本服务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应按以下方式解决:(a) 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善意协商解决争议;(b) 若在三十 (30) 天内未能解决,争议将提交至位于美国亚利桑那州的具有约束力的仲裁。
本条款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妨碍任何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寻求禁令或衡平救济,以保护其知识产权或保密信息。
17 其他条款
完整协议。 本条款、所纳入的文件及任何已签署的订单表格构成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并取代此前的任何协议。
可分割性。 如任何条款被认定为不可执行,该条款将在必要范围内进行修改以使其可执行,其余条款继续有效。
不弃权。 未执行任何条款不构成对日后执行该条款之权利的放弃。
转让。 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条款;但任何一方可向关联公司转让,或在合并、收购或出售其绝大部分资产时进行转让。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均不因超出其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所导致的延迟或不履行而承担责任,包括自然灾害、战争、内乱、政府行为、互联网或电信故障,或第三方基础设施中断。
通知。 向 EDMA 发送的通知须发至 [email protected] 并注明主题 [Legal]。向客户发送的通知将发至其账户中的管理员联系人。
独立承包商。 双方均为独立承包商;本条款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构成合伙、合资、代理或雇佣关系。
无第三方受益人。 本条款不向任何第三方授予权利。